摘要
职位数量: 9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18 08:00
工作地点: 龙岩
公告详情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创建于1919年,是福建省首批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福建省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之一。医院由总、分两院区组成,编制床位2070张,在职职工2800多名,其中博士、硕士500余名。近年来,医院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患者”的发展理念,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跻身“全国地市级医院百强”,连续四年在全国一千多家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级;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质服务示范医院、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点等荣誉。现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学科发展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综合诊疗、危急重症救治、消化道疾病诊治、呼吸系统疾病学科群为主要目标,大力发展“达芬奇”手术机器人辅助手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凭借学科体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的综合优势,赢得闽粤赣边区群众广泛赞誉。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特殊岗位(如放射诊疗人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年龄要求:硕士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六)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聘条件的台湾居民不受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含事业单位自动离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党纪、政务等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试用期内或有服务期限未满的工作人员(含大学生乡村医生)。
10.龙岩市辖区内(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根据省卫健委、人社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已签订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医学人才协议书的定向委培人员。
12.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13.曾报考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的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限制报考。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后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有服务年限要求但在服务年限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龙岩市辖区外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ongyan.gov.cn/)、龙岩卫生人才网网站(http://www.lywsrc.com/)、龙岩市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lydyyy.com.cn/)、龙岩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和有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8:00至2025年6月18日8:00。
(二)报名方式:请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账号注册”、“个人信息完善”、“选择龙岩市第一医院入口及相应岗位”进行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对象:线上审核通过的考生。
2.审核时间:2025年6月24日(周二)15:00-17:00。
3.审核地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总院PBL1会议室。
4.审核材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现场进行审核。
(1)报名表(医院官网本简章最后方附件处点击下载,双面打印,复印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须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并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出示本科及以上所有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并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各类证书或发表论文等(如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带有课题名称和本人名字的目录及正文首页即可。
(6)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习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7.提交材料时考生需在报名表右下方的诚信承诺书签字。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可免除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25日(周三)14:30-16: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26日(周四)。
2.面试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示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免除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最终成绩计算
1.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无笔试时,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
2.若最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最终成绩70分为及格线,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一)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由龙岩市第一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龙岩市第一医院网站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单位福利待遇等。
(二)省级待遇
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执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相对应的政策待遇。
(三)院级补贴待遇:
1.资格条件:中国优秀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4位高校(详附件1)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2.政策待遇:
院校排名1-12名给予住房奖励50万、生活补助30万;院校排名13-34名给予住房补助35万、生活补助15万。其他待遇条件以医院政策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住培合格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公开招聘工作应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监督电话:龙岩市第一医院监审科 0597-2105693
十一、本公告由龙岩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人事科电话0597-2205076
招聘邮箱:zp2205076@163.com
医院网址:http://www.lydyyy.com.cn/
人事科订阅号:龙岩市一招聘
附件:
龙岩市第一医院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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